一、煤樣
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樣,煤樣不少于3kg;粒度<6mm的煤樣,煤樣不少于1.25kg。
二、煤樣的制備
1.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樣按照GB 474或GB/T 19494.2的規(guī)定制備。
2.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樣,用破碎過程中水分無明顯損失的破碎機將全水分煤樣一次破碎到粒度<6mm,用二分器迅速縮分出不少于1.25kg煤樣,裝入密封容器中。
3.在測定全水分之前,應首先檢查煤樣容器的密封情況。然后將其表面擦拭干凈,用工業(yè)天平稱準到總質量的0.1%,并與容器標簽所注明的總質量進行核對。如果稱出的總質量小于標簽上所注明的總質量(不超過1%),并且能確定煤樣在運送過程中沒有損失時,應將減少的質量作為煤樣在運送過程中的水分損失量,計算水分損失百分率,并按7.3所述進行水分損失補正。
4.稱取煤樣之前,應將密封容器中的煤樣充分混合至少1min。